事项名称
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5335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申请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水生野生动物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人工繁育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建立物种系谱、繁育档案和个体数据。具备与其繁育目的、种类、发展规模相适应的场所、设施、技术,符合有关技术标准和防疫要求,不得虐待野生动物。主要有: (一)有适宜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固定场所和必需的设施;(二)具备与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种类、数量相适应的人员和技术;(三)人工繁育野生动物的饲料来源有保证;(四)开展人工繁育省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应当使用人工繁育子代种源。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及其产品利用特许证件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法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经营场所(对应营业执照的住所或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购买合同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出售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水生野生动物经营利用许可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技术人员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5号农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15号农业专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