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二级运动员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本行政区划内自愿申报授予等级称号的个人;
2、运动员应当在取得成绩后6个月内申请等级称号,超过此期限的申请不予受理;
3、联赛和积分赛成绩以最后一场比赛结束时间为准,排名以公布时间为准,其他比赛以取得成绩时间为准;
4、申请运动员必须经所在单位批准,并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申请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5、申请集体类项目等级称号的,运动员应当向参赛代表单位提出申请;
5、申请运动员必须将加盖所在单位公章的《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和成绩证明材料提交审核部门(一般为下属事业单位或者下级体育行政部门),审核通过后,在《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审核单位意见”栏加盖公章。
6、必须符合《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湖北省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运动技术等级标准》的要求。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运动员技术等级称号申请表 | 按照《运动员技术等级管理办法》要求填写。 |
| 成绩证明材料 | 成绩证明材料,包括秩序册、成绩册、获奖证书等原件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