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参保人员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
咨询电话:0719-3332070
办理时限:7天
办理条件
1.社会保障卡(或医保电子凭证、有效身份证件)
2.《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备注:
1.因死亡支取的办理停保后,提供继承人身份证、银行卡账户信息。通过数据共享无法查询死亡信息的应提供个人承诺书。
2.死亡人员存在医保个人账户多分配或慢性病多报销等情况的,应按程序规范处理后再办理支取业务。
3.主动放弃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需提供主动放弃基本医疗保险的情况说明。
4.除死亡、出国定居、主动放弃外,因其他原因需一次性支取个人账户的,按地方规定提交资料。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保电子凭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居住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居民户口簿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港澳居民居住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台湾居民居住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身份证 | 无手写材料,仅提供相关证卡即可。 |
| 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一次性支取申请表 | 表样由医疗保障部门统一制定。承诺填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行政服务中心1楼大厅10号、11号、12号医疗保障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9号医疗保障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