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初中及以下阶段民办学校(义务教育、学前教育)、非学历文化教育机构章程备案
咨询电话:0719-333762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申请人为已经取得办学许可证且年检合格的机构。
2.民办学校的理事会、董事会或者其他形式决策机构已法定决策程序及规定要求作出了修改学校章程决议。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修改后加盖学校公章的章程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民办学校章程修改备案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决策机构同意修改章程的决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教育专业服务212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7号教育部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