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审批(省级权限委托市级实施)
咨询电话:0719-3317898
办理时限:2天
办理条件
出售、收购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的,必须经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野生植物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授权的机构批准。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野生植物保护管理行政许可事项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证明申请人身份的有效文件或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实施目的和方案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证明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合法来源的有效文件和说明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以协议方式出收购、利用国家二级保护野生植物或其产品的协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