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新办)
咨询电话:0719-333728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经营场所选址、设计、设备布局、卫生设施、空调系统、给排水系统等必须符合《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公共场所管理条例实施细则》、《公共场所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管理办法》等卫生法律、法规、规章、卫生标准和卫生规范的要求,具备经营过程中控制污染的条件和措施; 2、具备卫生管理制度、组织和经过专业培训的专兼职卫生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健康证明、卫生知识培训证明;; 3、具备符合卫生要求的用品用具、洗消设备、保管用柜等,所使用的消毒药械必须有卫生许可批件;; 4、各类场所内必须有排风系统,凡设有空调装置的场所必须有新风供给,且组织通风合理,新风入口应设在室外,远离污染源,各卫生间设独立排风系统;; 5、经营场地合法使用证明;; 6、涉及娱乐场所项目的须取得文化行政主管部门的《娱乐场所许可证》;; 7、有资质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出具的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预防空气传播性疾病的卫生学评价合格;; 8、符合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卫生条件和卫生要求(现场核实达标85%以上,关键项目合格);; 9、市政府重点建设项目涉及公共场所卫生许可项目前期到市民之家市卫生计生委审批窗口办理;其他单位和办理公共场所卫生许可均到辖区政务服务中心卫生计生委窗口办理。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公共场所地址方位示意图、平面图和卫生设施平面布局图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也可以是市场监管局核准的经营单位(个人)名称预先核准通知书 |
| 公共场所卫生检测报告;使用集中空调通风系统的,还应当提供集中空调通风系统卫生检测或者评价报告;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公共场所卫生管理制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湖北省公共场所卫生许可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动产权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专业服务211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 203号卫健委部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