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船)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申请人有客船、液货危险品船运输经营资格。
2、新增船舶符合国家和国务院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规定的船舶技术标准与产业政策。
3、申请人未处在限期整改或停业整顿处罚期限内。
4、新增客船的,申请人应就船舶停靠和旅客服务同港口经营人达成协议或者落实了客船靠泊、旅客上下船所必需的服务设施、安全设施。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新增客船、危险品船投入运营审批(不含省际旅客、危险品船)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船舶资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有关航线和靠泊点的证明材料 | 新增客船运力的适用 |
| 安全管理制度 | 不需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适用 |
| 安全生产标准化达标证书 | 实施安全生产标准化的企业适用 |
| 符合证明 | 需要建立安全管理体系的企业适用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