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确认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一定范围内疏浚作业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县道)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符合《公路安全保护条例》(2011年国务院令第593号)第二十一条情形 在公路桥梁跨越的河道上下游各500米范围内依法进行疏浚作业的,应当符合公路桥梁安全要求,经公路管理机构确认安全方可作业;
2、申请人为具备独立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或其他组织,且为涉路工程建设单位。
3、申请事项属于本行政机关职权范围,申请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要求。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交通行政确认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符合有关技术标准、规范要求的设计和施工方案 | 样本仅供参考。 |
| 处置施工险情和意外事故应急方案 | 样本仅供参考。 |
| 保障公路、公路附属设施质量和安全的技术评价报告 | 样本仅供参考。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