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延续
咨询电话:0719-3318628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1、申请对象:省内已经依法取得《营业执照》、《小餐饮经营许可证》的个体经营者。
2、申请条件:在《小餐饮经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30日前向原发证机关提出延续申请。逾期提出延续申请的,按照新申请办理。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小餐饮经营许可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小餐饮经营许可证(原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设施布局、操作流程等经营条件是否发生变化的声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专业服务206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6、7号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