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城镇污水排入排水管网许可
咨询电话:0719-331873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污水排放口的设置符合城镇排水与污水处理规划的要求;(2)排放污水的水质符合国家或者地方的污水排入城镇下水道水质标准等有关标准;(3)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建设相应的预处理设施;(4)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在排放口设置便于采样和水量计量的专用检测井和计量设备;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已安装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5)施工作业需排水的,建设单位应当已修建预处理设施,且排水符合本条第一款、第二项规定的标准;(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城市排水许可申请表 | 如实填写 |
| 排水隐蔽工程质量合格承诺书(仅施工期间排水提供) | 材料需加盖公章 |
| 污水预处理设施建设承诺书(仅施工期间排水提供) | 材料需加盖公章 |
| 营业执照 | 申请单位营业执照 |
| 提供授权委托书 | 信息完备 |
| 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污水排放口位置、口径的图纸及说明;主要生产工艺及水污染生产流程、污水预处理工艺流程框图和用户排水水质情况表等材料 | 材料需法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施工期间排水仅提供排水户内部排水管网、专用检测井、雨污水排放口位置和口径的图纸及说明等材料 |
| 排水水质合格承诺书 | 材料需法人单位加盖公章 |
| 排水隐蔽工程竣工报告 | 材料需法人单位加盖公章;无此项资料的申请单位提供情况说明;施工期间排水不提供 |
| 列入重点排污单位名录的排水户应当提供已安装的主要水污染物排放自动监测设备 | 材料法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施工期间排水不提供 |
| 按规定建设污水预处理设施的有关材料 | 材料法人单位加盖公章;个人签字;施工期间排水不提供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受委托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神农架林区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专业服务210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09号住建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