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审批(设区的市级权限)
咨询电话:0719-3317898
办理时限:2天
办理条件
1.依法、自愿、有偿,平等协商,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挠;
2.不得改变林地用途;
3.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4.流入方须有林业经营能力。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工商企业等社会资本通过流转取得林地经营权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附有流转意向条件的集体林权流转合同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流转后的林地林木开发利用项目方案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 申请人为市场主体或社会组织的,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企业信用报告》 |
| 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 申请人为自然人的,提供中国人民银行征信中心出具的《个人信用报告》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