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纳税人需要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的,可以与税务机关、开户银行签署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或委托划转税款协议,实现使用电子缴税系统缴纳税费、滞纳金和罚款。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 |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在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事项前,需先办理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经办人) | 1.纳税人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纳税人可通过办税服务厅、电子税务局获取《委托银行代缴税款三方协议(委托划转税款协议书)》文本。 3.纳税人使用符合电子签名法规定条件的电子签名,与手写签名或者盖章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纳税人在办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事项前,需先办理完成“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事项。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