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发票真伪鉴定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用票单位和个人有权申请税务机关对发票的真伪进行鉴别。
注意事项:
1.取得增值税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可登陆全国增值税发票查验平台(https://inv-veri.chinatax.gov.cn),对增值税发票管理系统开具的发票信息进行查验。
2.普通发票的真伪鉴定由鉴定受理税务机关负责;受理税务机关鉴定有困难的,可以提请发票监制税务机关协助鉴定。
3.在伪造、变造现场查获的假发票,由当地税务机关负责鉴定。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待鉴别发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待鉴别发票复印件 |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需提交待鉴定发票复印件。(电子数据亦可) |
| 单位介绍信 | 行政执法部门鉴定发票的,需提交单位介绍信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