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
咨询电话:0719-3318738
办理时限:2天
办理条件
经本单元房屋专业部分占建筑物总面积2/3以上且占总人数2/3以上业主同意,可以申请增设电梯。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业主意见表(初审材料) | 加装电梯应当由所在单元房屋专有部分面积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且人数占比三分之二以上的业主参与表决,并经参与表决专有部分面积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且参与表决人数四分之三以上的业主同意。需附业主身份证明、不动产权证明。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申请书(初审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联合审查申报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授权委托书 | 联合审查材料 |
| 既有住宅增设电梯协议书 | 联合审查材料 |
| 公示意见书 | 联合审查材料。申请人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加装电梯规划设计方案,并在单元房屋显著位置公示。公示期满,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或异议成立但经所在地街办(镇)、社区组织协调达成共识的,由街道办事处(镇)、社区出具公示意见单。 |
| 加装电梯设计方案 | 联合审查材料 |
| 施工图审查合格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神农架林区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住建专业服务210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09号住建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