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科技成果登记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7天
办理条件
必须是武汉市辖区内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并依法取得各类科技成果。
登记的科技成果应同时具备下列条件:
(一)登记材料规范、完整;
(二)成果权属没有争议;
(三)已有的评价结论持肯定性意见;
(四)不涉及国家秘密;
(五)不违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科技成果登记申报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10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