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道路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许可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具备相应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同时具备大型客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小型汽车(含小型自动挡汽车)等四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和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具备通用货车半挂车(牵引车)、大型货车等两种车型中至少一种车型的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资格。
3.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申请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具有汽车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道路旅客运输法规、道路货物运输法规以及机动车维修、货物装卸保管和旅客急救等相关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的教练员,具有2年以上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教学经历,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2)申请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2名以上具有化工及相关专业大专以上学历或者化工及相关专业高级以上技术职称,熟悉危险货物运输法规、危险化学品特性、包装容器使用方法、职业安全防护和应急救援等知识,具备相应的授课能力的教练员,且具有2年以上从事化工及相关专业的教学经历,近2年无不良的教学记录。
4.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1)从事道路客货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应当配备相应的机动车构造、机动车维护、常见故障诊断和排除、货物装卸保管、医学救护、消防器材等教学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2)从事危险货物运输驾驶员从业资格培训业务的,还应当同时配备常见危险化学品样本、包装容器、教学挂图、危险化学品实验室等设施、设备和专用场地。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拟聘用人员名册、职称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