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的补发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一)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经营许可条件
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审查申请人是否符合以下条件:
1. 取得企业法人资格。
2.有健全的培训机构
包括教学、教练员、学员、质量、安全、结业考核和设施设备管理、教练车管理及档案管理等组织机构,并明确负责人、管理人员、教练员和其他人员的岗位职责。具体要求按照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有健全的管理制度
管理制度包括诚信承诺制度、教学管理制度、教练员管理制度、学员管理制度、结业考试制度、学员投诉受理制度、安全管理制度、教练车及设施设备管理制度、培训收费管理制度、档案管理制度等。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培训业务的,还应建立包含残疾人驾驶培训期间的学习、生活、安全等保障制度。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4.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人员
(1)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理论教练员。理论教练员应当持有机动车驾驶证,具有汽车、机械、运输管理等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或者汽车及相关专业中级以上技术职称,具有2年以上安全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常用伤员急救等安全驾驶知识,了解教育学、教育心理学的基本教学知识,具备编写教案、规范讲解的授课能力。
(2)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驾驶操作教练员。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持有相应的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中专或者高中以上学历,符合安全驾驶经历和相应车型驾驶经历,熟练掌握道路交通安全法规、驾驶理论、机动车构造、交通安全心理学和应急驾驶的基本知识,熟悉车辆维护和常见故障诊断、车辆环保和节约能源的有关知识,具备驾驶要领讲解、驾驶动作示范、指导驾驶的教学能力。具体要求按照 《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3)所配备的理论教练员数量应当不少于教学车辆总数的3%;不少于2人。 (4)每种车型所配备的相应驾驶操作教练员应当不少于该种车型车辆总数的100%。
5.有与培训业务相适应的管理人员
配备符合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规定要求的理论教学负责人、驾驶操作训练负责人、教学车辆管理人员、结业考核人员和计算机管理人员。结业考核员应持有二级(含二级)以上教练员资格证,近两年的教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均为合格以上。
6.有必要的教学车辆
(1)应配备与各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相适应的教学车辆。
(2)所配备的教学车辆应当符合 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 30340-2013)相关条款规定及国家有关技术标准要求,并装有副后视镜、副制动踏板、灭火器及其他安全防护装置。开展残疾人机动车驾驶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还应当加装符合《肢体残疾人驾驶汽车的操纵辅助装置》(GB/T21055)及符合《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GB7258)的辅助装置。
从事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业务的,应配备大型客车、牵引车、城市公交车、中型客车、大型货车、小型汽车、小型自动挡汽车、低速载货汽车、三轮汽车、残疾人专用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普通三轮摩托车、普通二轮摩托车、轻便摩托车、轮式自行机械车、无轨电车和有轨电车等16类车型中的一种或几种。
从事一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80辆;从事二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40辆;从事三级普通机动车驾驶员培训的,所配备的教学车辆不少于20辆。具体要求按照《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GB/T30340)相关条款的规定执行。
7.有必要的教学设施、设备和场地
应当符合国家标准《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机构资格条件》(JT/T 30340-2013)及《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技术要求》(GB/T 30341-2013)有关标准要求的教练场地、教学设施和设备。租用教练场地的,持有书面租赁合同和出租方土地使用证明,租赁期限不少于3年。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交通行政许可申请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经营场所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练场地使用权证明或产权证明及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练场地技术条件说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学车辆技术条件、车型及数量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教学车辆购置证明(申请从事机动车驾驶员培训教练场经营的无需提交);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各类设施、设备清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拟聘用人员名册、职称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安全驾驶经历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补发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