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证初领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2015年第80号令修订)第四条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一)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二)经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体检健康合格,并无妨碍从事相应特种作业的器质性心脏病、癫痫病、美尼尔氏症、眩晕症、癔病、震颤麻痹症、精神病、痴呆症以及其他疾病和生理缺陷;
(三)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四)具备必要的安全技术知识与技能;
(五)相应特种作业规定的其他条件。危险化学品特种作业人员除符合前款第(一)项、第(二)项、第(四)项和第(五)项规定的条件外,应当具备高中或者相当于高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技术培训并考核合格,取得《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作业操作证》(以下简称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作业。
(七) 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已经取得职业高中、技工学校及中专以上学历的毕业生从事与其所学专业相应的特种作业,持学历证明经考核发证机关同意,可以免予相关专业的培训。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个人健康承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学历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113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联系人:卢夏, 联系方式:0719-3333661;寄件地址:按照申请人提供的地址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