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特种作业操作证复审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2015年第80号令修订)第二十二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需要复审的,应当在期满前60日内,由申请人或者申请人的用人单位向原考核发证机关或者从业所在地考核发证机关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社区或者县级以上医疗机构出具的健康证明;
(二)从事特种作业的情况;
(三)安全培训考试合格记录。
(2)《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30号,2015年第80号令修订)第二十三条 特种作业操作证申请复审或者延期复审前,特种作业人员应当参加必要的安全培训并考试合格。安全培训时间不少于8个学时,主要培训法律、法规、标准、事故案例和有关新工艺、新技术、新装备等知识。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个人健康承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高效办成一件事综合服务113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综合窗口;联系人:卢夏, 联系方式:0719-333366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