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项目变更更正(出生日期更正)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公民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确因登记错误等原因造成出生日期有误的,可以申请更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一)正在服刑或者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二)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三)已经申请更正过一次出生日期,再次申请更正的;
(四)被依法注销虚假或重复登记户口,申请更正保留户口出生日期的;
(五)曾变更过姓名的;
(六)被限制出国(境)期限未满的;
(七)有违法犯罪记录的;
(八)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的;
(九)利用虚假出生日期办理户口迁移的。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出生医学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准予迁入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户口迁移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报户口登记表(出生日期更正)》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其它可能够证明真实出生日期的原始凭证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6号公安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