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审批(投靠亲属落户)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年满60周岁以上的孤寡老人或者14周岁以下的孤儿,可以申请投靠直系亲属或者监护人落户。
注:1、投靠到农村地区的,按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2、孤寡老人投靠亲属的,需提交社区(村委会)出具的无子女证明;孤儿投靠亲属的,需出具父母《死亡证明书》。 3、此项“亲属关系证明”具体为以下材料之一:(1)孤儿生父母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儿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2)孤老投靠亲属的,投靠人所在单位或者被投靠人所在单位《工作履历表》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需出具《工作履历表》复印件,并加盖公章;不能反映孤老与被投靠人关系的,由被投靠人提供司法公证书(证明亲属关系);原籍户口所在地街道出具的单身证明。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报户口登记表(投靠亲属落户)》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拟落户人及被投靠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亲属关系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拟落户人户口所在地村(居)委会情况说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