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审批(大中专院校学生肄业、退学或开除学籍落户)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大中专院校学生在校期间因肄业、退学、开除学籍等原因,可以申请回原籍办理落户。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户口迁移证(省外)或者电子迁移证(省内)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报户口登记表(大中专院校学生肄业、退学或者开除学籍落户)》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肄业、退学、开除等证明件之一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