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迁移审批(干部调动落户)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经组织、人社等部门批准调动的公务员、事业单位编制人员,可以申请落户。
注:有符合投靠条件的随迁人员,需提供关系凭证。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或者单位接收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报户口登记表(干部调动落户)》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组织、人社等部门和企事业单位调动文件(《调动人员登记表》等)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