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和碳排放评价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5天
办理条件
属于需省发展改革委出具节能审查意见的范围,申请材料齐全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请人提交的拟建项目节能审查申请文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请人提交的拟建项目节能报告(可由项目单位自行编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