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7天
办理条件
符合条件的增值税一般纳税人,由于特定事项产生的留抵税额,按照一定的计算公式予以计算退还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进口协议复印件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
| 进口货物报关单复印件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
|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复印件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 |
| 增值税专用发票复印件 | 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
| 《退(抵)税申请表》 | 符合条件的增量留抵税额退税 |
| 购进合同复印件 | 对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 |
| 增值税期末留抵税额退税申请表 | 符合条件的集成电路重大项目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外购用于生产乙烯、芳烃类化工产品的石脑油、燃料油价格中消费税部分对应的增值税额退税、符合条件的大型客机和新支线飞机增值税留抵税额退税填写 |
|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