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扣缴储蓄存款利息所得个人所得税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办理个人储蓄业务的储蓄机构,在向个人结付储蓄存款利息时,应依法代扣代缴其应缴纳的个人所得税税款,并在代扣税款的次月15日内,填报《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向税务机关纳税申报。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储蓄存款利息所得扣缴个人所得税报告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