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增值税加计抵减政策声明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增值税适用加计抵减政策声明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自2019年4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0%,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0%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指提供邮政服务、电信服务、现代服务、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2.自2019年10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允许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按照当期可抵扣进项税额加计15%,抵减应纳税额。纳税人在年度首次确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时,应向主管税务机关提交《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是指提供生活服务取得的销售额占全部销售额的比重超过50%的纳税人。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适用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符合条件的生产、生活性服务业纳税人
《适用15%加计抵减政策的声明》 符合条件的生活性服务业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非演出场所涉外及港澳台营业性演出地点变更审批

2026-3-26 20:22:57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医疗用毒性药品零售许可办理指南

2026-3-26 20:23:11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暂无讨论,说说你的看法吧
个人中心
购物车
优惠劵
今日签到
有新私信 私信列表
搜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