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扣缴义务人除扣缴企业所得税申报、扣缴个人所得税申报、代收代缴车船税申报、代扣代缴文化事业建设费申报、代扣代缴证券交易印花税申报外,就其他代扣代缴、代收代缴义务按照税收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填报《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向税务机关申报入库相关应纳税款。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代扣代收专用)》第二联 | 扣缴义务人在扣缴税款时已向被扣缴义务人开具税票 |
|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缴款书(银行经收专用)》第一联 | 扣缴义务人汇总缴库开具税票 |
| 《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报告表》 | 扣缴义务人代扣代缴、代收代缴税款后,纳税人需要换开正式完税证明的,可以向税务机关申请开具。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