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恢复户口)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到入伍前户口所在地或者安置地恢复户口。
注:安置地与入伍前户口所在地不一致,且符合异地安置条件的,应当查询户口注销记录或者户口注销证明。无法查询到户口注销记录的或者个人身份信息与原始记录不一致的,由师级以上单位政治工作部门出具相关证明。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报户口登记表(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恢复户口)》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军队离退休干部落户介绍信》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离(退)休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军人公民身份号码登记表》或者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