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港、澳、台回内地(大陆)定居恢复户口)

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港、澳、台回内地(大陆)定居恢复户口)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经批准回内地(大陆)定居的港、澳、台居民,应向定居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户口登记。
注:台湾居民回大陆定居的,另需提供《台湾居民定居证》。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申报户口登记表(港、澳、台回内地(大陆)定居恢复户口)》 按窗口要求提交
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按窗口要求提交
定居通知书 按窗口要求提交
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军队离退休干部(士官)恢复户口)

2026-3-26 20:31:40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军队转业干部恢复户口)

2026-3-26 20:31: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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