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户口登记、注销、迁移(外国人收养国内儿童注销户口)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0天
办理条件
外国人在国内福利机构收养儿童办理收养手续和护照后,应由社会福利机构向其集体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申报注销被收养儿童户口。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拟注销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申报户口登记表(外国人收养国内儿童注销户口)》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省级民政部门签发的涉外《收养登记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居民户口簿(拟注销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