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对道路运输经营者终止经营的确认(道路危险货物运输经营者)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道路危险货物运输企业或者单位终止危险货物运输业务的,应当在终止之日的30日前告知原许可机关,并在停业后10日内将《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或者《道路危险货物运输许可证》以及《道路运输证》交回原许可机关。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企业报停(终止)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正、副本) | 终止经营需交回原件 |
| 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经办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证(该企业名下的所有车辆) | 终止经营需交回原件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