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特困人员认定
咨询电话:0719-3337467
办理时限:22天
办理条件
1、申请条件 城乡老年人、残疾人以及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同时具备无劳动力、无生活来源、无法定赡养抚养扶养义务人或者其法定义务人无履行义务能力等条件的,应当依法纳入特困人员救助供养范围。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特困人员救助供养申请及授权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家庭经济状况信息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二楼民政专业服务214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一楼大厅综合窗口1号 联系人:刘佳佳, 联系电话:0719-33374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