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单位社会保险费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社会保险费单位缴费人,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或者税务机关依照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确定的申报期限、申报内容,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省、自治区、直辖市对社会保险费征收机关另有规定的,按其规定执行)。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社会保险费核定通知单 | 依据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应缴费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缴费人适用 |
| 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 按照主管税务机关的要求提供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