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车船税申报

事项名称

车船税申报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应税车辆、船舶未被代收代缴车船税的,其所有人或者管理人应当填报《车船税纳税申报表》及相关资料,向主管税务机关办理车船税申报。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车船登记管理部门核发的车船登记证书或者行驶证复印件,不能提供车船登记证书、行驶证的车船,应报送车船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凭证复印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车辆)》 文书表单可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税务局网站“下载中心”栏目查询下载或到办税服务厅领取。
《车船税税源明细表(船舶)》 对船舶进行申报的纳税人
购买车辆(船舶)的发票或者其他证明购置日期的文件复印件 新购置车辆(船舶)的纳税人,还应报送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车船所有人或者管理人) 原件查验退回。已实行实名办税的,取消报送。
《车船税纳税申报表》 车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取得车船所有权或者管理权的当月。车船税按年申报缴纳。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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