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设立代理记账机构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3661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为依法设立的企业;; 2、持有会计从业资格证书的专职从业人员不少于3名;; 3、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有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且为专职从业人员; ; 4、有健全的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主管代理记账业务的负责人具备会计师以上专业技术职务资格或者从事会计工作不少于三年的书面承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专职从业人员在本机构专职从业的书面承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代理记账业务内部规范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综合服务115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1楼101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