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注销
咨询电话:0719-331862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符合《个体工商户条例》、《个体工商户登记管理办法》的规定;
2、个体工商户不再从事经营活动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个体工商户登记(备案)申请书》 | 见申请书内说明 |
| 营业执照(原件正副本) | 已领取纸质版的缴回 |
| 清税证明材料 | 清税证明材料(登记机关和税务部门已共享清税信息的,无需提交纸质清税证明材料)。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市场专业服务206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5、6、7号市场监管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