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车辆购置税退税
咨询电话:0719-3335832
办理时限:7天
办理条件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减税条件但已征税的,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情形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专用车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原件查验后退回 |
| 由于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的书面说明,相关证明资料,和指定接受退税的其他账户及接受退税单位(人)名称的资料 | 因特殊情况不能退至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原缴款账户 |
| 《车辆购置税退税申请表》 | 已缴纳车辆购置税的车辆,发生车辆退回生产企业或者经销商的,符合免、减税条件但已征税的,以及其他依据法律法规规定应予退税情形的,纳税人向税务机关申请退还已缴纳的车辆购置税。 |
|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 生产企业或经销商开具的退车证明和退车发票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12、313税务综合局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4号税务局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