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探矿权注销登记
咨询电话:0719-3319658
办理时限:20天
办理条件
探矿权注销,申请人满足以下条件的,可提出本行政许可申请:
—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
—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有效期限内;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
—a)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届满,不办理延续登记或者不申请保留探矿权的;
—b)申请采矿权的;
—c)因故需要撤销勘查项目的。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探矿权注销申请登记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勘查项目完成报告或项目终止报告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营业执照(扫描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矿业权出让合同及出让收益(价款)缴纳或有偿处置材料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勘查许可证原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自然资源和规划局310号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三楼009号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