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司法鉴定人执业、变更、延续、注销登记(执业证注销)(初审)
咨询电话:0719-3334079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司法鉴定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原负责登记的司法行政机关应当依法办理注销登记手续:(一)依法申请终止司法鉴定活动的; (二)所在司法鉴定机构注销或者被撤销的; (三)《司法鉴定人执业证》使用期限届满未申请延续的;(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司法鉴定人注销登记申请表(需本人填写、签名)(1、申请注销事项栏需申请人手写签名2、所在执业机构意见栏需机构负责人手写签名并加盖机构公章3、市州司法局意见栏需司法局分管领导手写签名并盖司法局印章)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行政许可申请书(1、由申请人填写并在申请人栏手写签名2、法人手写签名3材料清单中申请人手写签名并盖鉴定机构公章,行政许可申请受理机关栏中的接收人由市州受理科长手写签)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司法鉴定人现执业机构及鉴定人本人的注销申请(鉴定人本人的注销申请需本人手写签名)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司法鉴定人执业机构出具的拟注销鉴定人无遗留问题的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真实性承诺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18号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