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对护照、出入境通行证的宣布作废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收到外、使领馆的公民护照或通行证遗失函,可对其注销;宣布作废。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护照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 协助办理的函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 工作证 | 需按照真实有效的内容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23-26号公安部门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