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领
咨询电话:0719-3336472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1.属于《湖北省就业补助资金管理办法》(鄂财社发〔2017〕102号)第五条规定的“六类人员”,其范围包括:贫困家庭子女、毕业年度(毕业当年的1月1日至12月31日,下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下同)、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和省委省政府批准的其他人员。
2.通过初次职业技能鉴定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不含培训合格证)的六类人员.
3.同一项目就业补助资金补贴与失业保险待遇有重复的,个人和单位不可重复享受。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资格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就业创业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收费票据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单位)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职业技能鉴定补贴申请表(个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人社专业服务107-108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一楼105-108号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