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道路旅客运输站(场)经营许可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申请从事客运站经营的,应当依法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办理有关登记手续后,向所在地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
(一)客运站经有关部门组织的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并且经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组织的站级验收合格;
(二)有与业务量相适应的专业人员和管理人员;
(三)有相应的设备、设施,具体要求按照行业标准《汽车客运站级别划分及建设要求》(JT/T 200)的规定执行;
(四)有健全的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服务规范、安全生产操作规程、车辆发车前例检、安全生产责任制、危险品查堵、安全生产监督检查的制度。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一)《道路旅客运输站经营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二)客运站竣工验收证明和站级验收证明;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三)拟招聘的专业人员、管理人员的身份证明和专业证书及其复印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负责人)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五)业务操作规程和安全管理制度文本。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 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