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民用枪支持枪许可
咨询电话:0719-3482023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属于依法配置民用枪支的单位,枪支购买符合规定;2.枪支技术状况正常。建立枪支管理、使用规章制度,具备安全保管枪支的设施;3.枪支、弹药分开保管。保管枪支(弹药)的库(室、柜)应当安装符合国家标准的防盗报警装置和监控系统,必须安装双锁,落实值守制度;4.管理、使用枪支人员熟悉枪支管理使用规定,熟练掌握枪支性能,没有因违法犯罪受过限制人身自由的处理以及违反枪支管理使用纪律或者处分记录;5.枪支达到报废年限或者不符合国家规定的技术标准时,主动上缴公安机关;6.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申请审批表 | 《民用枪支(弹药)配购证》原件 |
| 依法成立或设立的证明材料或批准文件 | 经省级人民政府体育行政主管部门批准专门从事射击竞技体育运动的单位、经省级人民政府公安机关批准的营业性射击场,可以配置射击运动枪支; (二)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林业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狩猎场,可以配置猎枪; (三)野生动物保护、饲养、科研单位因业务需要,可以配置猎枪、麻醉注射枪。 猎民在猎区、牧民在牧区,可以申请配置猎枪。猎区和牧区的区域由省级人民政府划定。 配置民用枪支的具体办法,由国务院公安部门按照严格控制的原则制定,报国务院批准后施行。 |
| 国家主管部门认证资质的社会专业安防检测机构出具的枪支(弹药)安全的枪弹库室检测合格报告 | 真实合法有效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大厅223号、225号、226号公安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3-26号窗公安部门综合窗口)联系人:任传江,联系方式:0719-34820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