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农架林区放射性物品非经营性道路运输许可办理指南

事项名称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许可(非经营性)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5天

办理条件

1、有符合要求的专用车辆及设备1.专用车辆技术要求。 (1)车辆技术性能符合国家标准《营运车辆综合性能要求和检验方法》(GB18565)的要求,且技术等级达到行业标准《营运车辆技术等级划分和评定要求》(JT/T198)规定的一级技术等级; (2)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符合国家标准《道路车辆外廓尺寸、轴荷和质量限值》(GB1589)的要求; (3)车辆燃料消耗量符合行业标准《营运货车燃料消耗量限值及测量方法》(JT719)的要求。 2.专用车辆其他要求。 (1)车辆为企业自有,且数量为5辆以上; (2)核定载质量在1吨及以下的车辆为厢式或者封闭货车; (3)车辆配备满足在线监控要求,且具有行驶记录仪功能的卫星定位系统。 3.设备要求。 (1)配备有效的通讯工具; (2)配备必要的辐射防护用品和依法经定期检定合格的监测仪器。2、有符合要求的从业人员。  1.专用车辆的驾驶人员取得相应机动车驾驶证,年龄不超过60周岁;  2.从事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经所在地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考试合格,取得注明从业资格类别为“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以下简称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  3.有具备辐射防护与相关安全知识的安全管理人员。3、有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1.有关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2.从业人员、车辆、设备及停车场地安全管理制度;  3.安全生产作业规程和辐射防护管理措施;  4.安全生产监督检查和责任制度。

办理材料

材料名称 材料说明
《放射性物品道路运输经营申请表》 包括申请人基本信息、拟申请运输的放射性物品范围(类别或者品名)等内容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企业法定负责人) 按窗口要求提交
有关驾驶人员、装卸管理人员、押运人员的道路运输从业资格证及复印件,驾驶人员的驾驶证及复印件,安全管理人员的工作证明 按窗口要求提交
有关部门依法批准生产、销售、使用或者处置放射性物品的有效证明; 按窗口要求提交
专业技术人员的工作证明,从业资格证件及复印件。 按窗口要求提交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换发指南

2026-3-26 17:30:38

办事指南

神农架林区船舶港口服务及设施设备租赁维修备案指南

2026-3-26 17:30:53

0 条回复 A文章作者 M管理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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