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对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保护单位的组织推荐评审认定
咨询电话:0719-3333035
办理时限:30天
办理条件
(一)代表性传承人:1.熟练掌握其传承的非物质文化遗产;2.在特定领域内具有代表性,并在一定区域内具有较大影响;3.积极开展传承活动。 (二)项目保护单位:1.在省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地区范围内,具备独立法人资格2.有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者相对完整的资料;3.有实施该项目保护计划的意愿和能力;4.有开展传承、展示活动的场所和条件;5.得到该项目代表性传承人或传承群体的认可。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非物质文化遗产代表性项目申报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综合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213号文化和旅游局窗口 。联系人:崔杰,联系电话:0719-333303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