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舶在港口水域外申请从事海上散装液体污染危害性货物过驳作业审批
咨询电话:0719-3333392
办理时限:3天
办理条件
(一)拟进行过驳作业的船舶或者浮动设施满足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二)拟作业的货物适合过驳;
(三)参加过驳的人员具备从事过驳作业的能力;
(四)作业水域及其底质和周边环境适宜过驳作业的正常进行;
(五)过驳作业对水域环境、资源以及附近的军事目标、重要民用目标不构成威胁;
(六)已制定过驳作业方案、保障措施和应急预案,并符合水上交通安全与防污染的要求。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作业单位对参与过驳人员的培训证明原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委托书原件(委托时)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交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3楼302交通综合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