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和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的医学技术鉴定
咨询电话:0719-3337288
办理时限:15天
办理条件
当事人对婚前医学检查、遗传病诊断、产前诊断结果有异议,需要进一步确诊的,可以自接到检查或者诊断结果之日起15日内向所在地县级或者设区的市级母音保健医学技术鉴定委员会提出书面鉴定申请。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母婴保健医学技术鉴定申请表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专业服务211窗口;
办理窗口
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03号卫健委部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