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新办)
咨询电话:0719-3337288
办理时限:1天
办理条件
1、从事产前诊断的技术服务人员,应接受有关专业的技术培训,经卫生行政部门考核合格,并取得《母婴保健技术考核合格证书》。 2、(1)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临床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1)医学院校本科以上学历,且具有妇产科或其他临床学科5年以上临床经验;或2)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10年以上。(2)从事超声产前诊断的医师,必须取得执业医师资格,并符合1)大专以上学历,且具有中级以上技术职称;或2)在本岗位从事妇产科超声检查工作5年以上。(3)从事产前诊断实验室技术人员,必须符合1)大专以上学历,从事实验室工作2年以上;或2)中级以上技术职称。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考核审批表 | 原件拟留。从事婚前医学检查、施行助产技术、结扎手术、终止妊娠手术技术服务的人员填写表1,从事产前诊断技术服务的人员填写表2。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居民身份证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资格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医师执业证书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学历证明及医师技术职称证书 | 核原件,复印件拟留 |
| 近6个月2寸白底免冠正面半身照片1张 | 原件拟留 |
| 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资格考试合格名单 | 按窗口要求提交 |
| 机构申请办理母婴保健服务人员资格认定的文件 | 产前诊断机构需以单位名义提交申请办理母婴保健服务人员(产前诊断)资格认定的文件,审核本机构申报人员条件,所有申请材料及所附资料真实、有效。 |
| 近五年内在省级产前诊断技术培训基地接受为期1个月以上的产前诊断技术项目的培训,并取得相应专业技术培训合格证明 | 从事产前诊断人员须经过系统的产前诊断技术项目(遗传病咨询、产前咨询、儿科诊疗、超声产前诊断、胎儿磁共振、细胞遗传实验室和分子遗传实验室)专业培训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卫健委专业服务211窗口;
办理窗口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二楼 203号卫健委部门窗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