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名称
在风景名胜区修建其他建设项目选址方案的核准
咨询电话:0719-3317898
办理时限:3天
办理条件
1、依法提出申请。2、申请资料齐全。3、符合风景名胜区规划,并与景观相协调,不得破坏景观、污染环境、妨碍游览。
办理材料
| 材料名称 | 材料说明 |
|---|---|
| 申请人提交在风景名胜区内建设工程项目的申请文件 | 填写规范,内容详实,理由充分,中文填写。 |
| 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管理机构出具的初审意见 | 内容填写完整,签字盖章有效,有效证件和代理协议齐全,中文填写。 |
| 建设项目选址方案(选址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及对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等论证) | 项目选址方案主要包括项目的必要性、合理性、可行性分析;项目的选址比选方案;项目对风景名胜区的资源生态和景观环境影响评价分析;项目的初步设计及其它基础资料;项目用地红线图 |
| 拟建项目所在风景名胜区的规划文件 | 经批准的风景名胜区的总体规划、详细规划 |
| 专家组评审意见 | 填写规范,内容详实,理由充分,中文填写。 |
办理地址
湖北省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神农架林区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
办理窗口
神农架林区松柏镇滨河大道13号政务服务中心2楼09号林业专业服务窗口